关于故意伤害罪赔偿问题

我姑父被人打伤致使小肠破裂,现伤人者已被派出所拘留,我们私下找伤人者家属协商赔偿问题,但对方一直含含糊糊不予正面回答,甚至躲着我们,请问我们该怎么处理,谢谢!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你现在应该理直气壮去告他 等你告他承担刑事民事责任的时候,他会乖乖来找你协商赔偿的
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残疾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精神抚慰金。
8、营养费。

具体赔偿多少钱,应待医疗终结,确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目,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及护理依赖鉴定等等,再行根据当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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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3
小肠破裂应属轻伤以上了,公安机关既然已经拘留了,你应该让他立案,然后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不能拖哦,过了一年就过诉讼时效了。追问

已经立案了,主要是我们以前从没接触过这种情况,不怎么了解该怎么操作

追答

对方含糊其辞,应该是不肯和解了。你问问公安,如果公安不打算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话,你可以自己去法院告他的,因为你现在的情况应该可以自诉的。你不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话,你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按侵权告他,让他赔钱。我觉得后面这个比较可行,成本应该也低一点

追问

已经立案了,主要是我们以前从没接触过这种情况,不怎么了解该怎么操作

第2个回答  2011-04-23
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经济赔偿。追问

该怎么操作呢,不是说抓人后由检察院起诉吗,我们还能做些啥呢

追答

检察院如果不提起公诉的话,你们就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具体你们可以到公安机关问问事情进展的情况

第3个回答  2011-04-23
找派出所的民警帮你协调一下,协调不成可以法院起诉,如果够成轻伤的话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4个回答  2011-04-23
现在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病历、发票等。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好,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你们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你们打官司轻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