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签字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本人在一家小私人企业做文员,杂事都是我做,公司有一个会计,会计又是一个股东,会计负责了一切银行业务,现在报销单会计要求给我签字,说我就作为出纳签字,但是每一笔报销的钱,都不是我操作的,我只是负责,办公室人员的填单,送去给领导签字。要是我作为出纳签字会不会负什么责任,每报销一笔钱,都是那个会计自己去银行打,公司人不多,现在就几个。我不想签出纳这个字,因为我不管钱,人家报销多少钱,我也没管,我也不知道报销的钱去了哪里。会计到底给报销人打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一切现金凭证我都没有,现在几个人还好,以后人多了,会不会有麻烦事?签这个字有关系吗?

只要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定。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纳人员的工作内容涉及到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必须有具体的岗位责任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而出纳人员也应在明确工作任务和岗位责任的基础上,保证出纳工作的质量。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还有现金及票据上的责任,如果盘亏、丢失,且查不到原因,基本都要自己承担。另外不能私动公款。出纳属于财务人员,财务人员产生法律风险有三种,一是故意犯罪行为。二是迫于压力导致的风险,单位或单位领导发生经济犯罪,财务人员受到波及或牵连,这种情况往往是财务人员迫于工作压力而形成的法律风险,也是最常见的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类型。三是财务人员无意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未按照国家的法律,行为规范,审计准则,没有履行合同条款,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由于故意而不真实披露财务报表,侵害国家和投资人利益的行为。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工作中,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出纳要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会计制度,承担复核会计凭证,保证会计核算质量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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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2
这个字最好是不签,实在不行就辞职。毕竟你签了这个字,是要负责任的。有什么事情也找你。钱的进出多少又没经过你。到时候你无端背黑锅追问

和会计沟通,会计的回答是,出纳不只是与钱有关,很多公司出纳只相当于填单元,公司没把钱给你,就没有赋予你支付权利,不会涉及法律。出纳岗位具体工作,可以根据公司情况作出决定。

追答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的所在企业本身就是不规范的,也往往容易出问题,没事情的时候风平浪静,但是一但有什么问题,你也会牵扯其中。会计严格来说是不能涉及钱款的,这样做一定会有很大问题。你要懂得自己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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