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3月18号去公司上班的,签的试用期合同两个月,工资两千元,应该是5月17号转正,因为我暂住证未及时办理,合同签的是3013年6月1号到2014年5月31号,然后在6月28号(周五,6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告知我被解雇,很突然,口头告知,现在我应该向公司提出怎么样的经济补偿呢???急急急谢谢各位路过的善良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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