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是什么?

如何判断房屋土地是不是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自用,出租或者承租应税房产和应税土地?如果自己开的公司用的是自家的房子,是在征税范围内吗?如果是租的的房子,怎么看是否属于征税范围内的应税房产或土地?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

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扩展资料:

一、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是对房地产所有人征税,租用的是由房产所有人交的,承租人不需要交的。
如果自己开的公司用的是自家的房子,应该是在征税范围内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2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从2009年12月1日起,对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使用证确认的土地面积纳税,未取得证书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同时地下纳税减征5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