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婆的房产儿媳妇有权利继承吗?

如题所述

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取得继承权。如果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在经济上为老人生活提供了帮助,老人主要依靠其提供的经济维持生活;(2)为老人日常生活提供主要帮助,如为老人做饭、打扫卫生,生病时进行护理等;(3)对老人的帮助具有长期性。如果只有偶尔看望、有限的帮助等,不能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能由此取得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
另外,如果老婆婆很认可儿媳妇,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财产遗赠给儿媳妇,此时发生的是遗赠,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儿媳妇并非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需要在知道受赠之日起2个月内表示接受赠与。

【法条】《民法典》第1129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1131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民法典》第1124条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1133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民法典》第1134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5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6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7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1138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1139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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