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公司必须要我交离职证明,但是原公司就是不肯在我的离职证明上盖章,我该如何解决这件事,而且我在

原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如果你急需,楼上的回答是个快速解决的办法,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该证明,你可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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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1
如果你在原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即成的劳务关系,你可以首先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原公司补偿你双倍工资!这个在劳动法中有相关规定的,同时你也可以要求原公司给你开具离职证明。因为开具离职证明是合理合法的!原公司没有理由拒绝!
第2个回答  2013-03-20
我遇到过,那边等着拿离职证明入职,这边耍无赖,就不给开。最后找了个带这家单位人力公章的文件(公司门口的一张告示),拍下来给贴小广告的刻章的比着刻,50块钱搞定。后来这个章几经转手,帮助了N个那家公司的老同事。
后来熟了,和HR的聊起来才知道,新公司根本不管真假的,国家规定不能雇佣和其他公司有合同的人。所以他们在入职时要这个东西,走个形式,万一以后你和原单位出了纠纷,新单位也没有责任啦。
所以东西一定要有的,真假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