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案件。1990年退休,2006年起诉,理由是工龄计算错误要求更改工龄。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理由是不属于仲裁范围。一审被驳回,不予受理,理由是工龄纠纷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由其他部门受理。问题:工龄纠纷应由谁受理,有何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