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会发生离职后又多交了两个月社保的情况,通常是因为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的工作出现疏忽,没有及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社保缴费名单中及时减除,导致离职员工的社保继续在缴纳状态。所以,归根结底导致错误发生的过错方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公司应该对工作出错的员工进行追责,而不是追责已经离职的员工。在原则上,公司并没有权利要求离职员工必须补钱。所以,如果离职员工本来并没有计划缴纳这两个月社交的,可以拒绝补钱。
当然,在已经离开的公司还可以继续为离职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离职员工暂时还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公司。所以,从个人利益来说,多缴纳的这两个月社保对于离职员工的个人并没有坏事,而是好事,因为它让你的社保没有中断。说到底,即便是补钱,除了会影响到个人支出预算之外,这个错误倒不会给离职员工带来利益损害,从某种意义来说反而得益了。
因此,是否补钱,就看从哪个角度思考。用来百姓的一句话说“补是人情,不补是本分”。就是从事件的因果关系来说,错不在离职员工,那么拒绝补钱是只是本分,谈不上犯法犯规。但是,从人情来说,离职员工最终是得益的,那么补钱也未尝不是一份人情。
基于原则和人情两个角度,该公司以及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没有权利要求离职员工必须补钱,但是,可以协商,所谓于法之外还可以于理,因此,通过遇到这种情况,就是公司和离职员工各退一步,共同承担这笔多交的社保费,至于各自承担多少,也需要考虑离职员工的承担能力,毕竟此刻离职员工处于未就业状态。所以,结果就是,原则上不该补,但是出于人情可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