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六十条内容?

如题所述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释义】本条规定了诚信履行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居特殊地位,在合同履行中,诚信履行亦构成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依照诚信原则行使债权,履行债务。合同的约定符合诚信原则的,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释义】本条规定了当事人就合同中质量等内容的补充确定。合同的标的、数量是合同的必备条款,需由当事人明确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无法确定,合同不成立。

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的标的、数量,不影响合同成立。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做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确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通过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诚信履行原则,又导出履行的附随义务。当事人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外。也要履行合同未做约定但依照诚信原则也应当履行的协助、告知、保密、防止损失扩大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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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11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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