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力企业如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如题所述

摘 要:电力是国家重要能源和基础产业,关系国计民生,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电力能源的依赖和需求也越来越高。然而,近年来,因电力设施保护思想认识不到位、群防群治工作措施不力等因素,频繁发生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植树树木碰线、违章建房施工机械碰线、运输机械撞杆(塔)、电力设施被盗等因电力设施受损而导致的电力事故事件和案件,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所以,电力设施的健康状况不仅决定着供用电的秩序,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电力是国家重要能源和基础产业,关系国计民生,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电力能源的依赖和需求也越来越高。然而,近年来,因电力设施保护思想认识不到位、群防群治工作措施不力等因素,频繁发生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植树树木碰线、违章建房施工机械碰线、运输机械撞杆(塔)、电力设施被盗等因电力设施受损而导致的电力事故事件和案件,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所以,电力设施的健康状况不仅决定着供用电的秩序,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1.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电力设备多与保护人员少矛盾突出。“十一五”以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电力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滨海电网“十一五”期间电力建设规模约100亿元,相当于新建了一个滨海电网。“十二五”期间,电力投资规模将更加庞大,密织如网的输电线路,星罗棋布的杆塔设施,电力设施不断增加,而运行维护及电力设施保护人员没有增加反而呈下降趋势。
  二是电力行政执法主体存在缺位现象。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供电部门行政执法权限交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经信部门由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技术力量等原因,虽然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但各级政府、公安、企业职责不清,甚至认为仍是供电部门的内部事务,没有建立正常的工作机制,长效开展活动,实际操作中对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犯罪打击不够,收效甚微。
  三是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但电力设施保护意识淡薄,电力设施保护区得不到有效保护。一方面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砍青扫障需协调多个部门批准,协调难度大,甚至多个部门协调批准后,有些群众将之当成“摇钱树”,漫天要价,阻挠砍伐。另一方面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电力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区违章建房、机械野蛮施工等危及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四是部分法律适用之间有冲突。如《电力法》与《森林法》、《公路法》、《物权法》等法律之间冲突比较明显,特别是《物权法》频布实施后,由于大多数架空电力线路和地下电缆线路没有取得地上、地下地役权,对清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木和防止电缆线路开挖,增加了很大难度。
  2.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对策
  2.1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成立以政府主导、经信委主办,公安、安监、林业、国土、建设、规划、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参与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常设机构,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供电公司职责,并按照各自的职责,充实人员和力量,充分发挥各有权机关的行政权力和供电部门的技术优势,供电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行政联合执法力度,长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2.2依法划定保护区,履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随着城镇、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在保护区内开发建设、农村百姓在自留地建造房屋、大型机械在线路下违章施工作业的情况日益增多。形成原因主要有二,一是百姓在自留地随意建造房屋,二是乡镇政府在土地规划、承包时未充分考虑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供电部门应积极主动提请县经信委,协调政府规划、建设、林业、国土等职能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附近规划、种植、建设和土地审批时须征求县经信委意见,并办理《电力设施安全审批表》手续。
  2.3坚决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在当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信委、公安局、工商局和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应加强紧密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依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非法收购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敲山镇虎的作用,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2.4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同时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指导明确工作内容,签订工作责任协议,建立信息畅通机制,通过发挥群众护线组织作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适时进行缺陷隐患排查,及时协助外力破坏整治。
  2.5供电部门要内强管理,积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一是供电部门应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安监、生产、营销等部门和供电所为成员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完善措施,逐层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实现齐抓共管,夯实企业内部工作基础。
  二是要加大电力设施宣传力度,探索宣传新形式。
  三是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牢固构筑电力设施保护第一道安全防线,供电部门应注重人性化的提醒,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在杆塔、变台、鱼塘等醒目位置安装悬挂“有电危险”、“禁止垂钓”、“禁止建筑”等安全警示标志。
  四是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三防”措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电力企业的电力设施存在着很多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影响了电力企业的正常发展,也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威胁。因此,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是电力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需要国家、企业、个人的共同努力。本文总结了电力设施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建议,希望能对企业有所帮助。  人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电,同样,电力企业离不开电力设施,它们是息息相关的。电力设施的安全问题直接影响了电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社会生活,影响了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来,电力设施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企业和社会的关注,但电力设施的保护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  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盗窃电力设施的现象严重  电力设施分布面积广,数量多,不好看管,再加上电力设施的价钱高,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盗窃电力设施的现象很严重,盗割电力线路、拆盗线路塔材和金具、拆盗配电变压器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不仅给电力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引发了很多电网安全事故,甚至造成人员的伤亡,严重威胁到人们的自身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安定。企业和国家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盗窃现象依然泛滥,成了企业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  (二)电力执法部门执法不力  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主体由原来的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变为了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由于行政执法权的变更,给电力企业开展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再加上电力设施分散广、密度大,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受到限制,不能很好的执行工作,在发生问题后,公安部门也只是走过程,做样子,不能立案侦查,使丢失的设施无法找回,不法分子还逍遥法外继续进行破坏活动。执法部门的工作没有落实在实际中去,收效甚微。  (三)缺乏法律武器的保护  法律是保护企业和个人财产与人身安全的武器,如果没有武器,企业和个人的权益就暴露在不法分子的眼里,很容易受到侵害。我国关于电力企业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使电力设施保护没有依据,当电力的法律法规与别的土地资源类的法律相冲突时,总会舍弃电力方面的利益,对电力设施的保护不能很好的进行。  (四)缺乏法律意识  不法分子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才行使盗窃或者破坏行为,企业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而疏于管理,执法不力,人民群众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纵容了不法分子的行为,从而也损害了自身利益,威胁到自身财产安全。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电力设施进行保护,由于政府和企业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不能很好的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遇见盗窃行为也不制止,使得不法分子在白天也敢猖狂作案,造成了很多本可以弥补的损失。  二、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措施  (一)加大全民宣传力度  偏僻地区的电力设施最容易被盗窃,政府部门力不从心,不能做到每一个地方都监管力度很强,这就需要广大人们群众的配合。政府和企业可以定期组织去那些偏远的地方进行宣传,还可以通过媒体、电视广播、报刊之类的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在学校进行普法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让人们明白电力设施不但关系到企业和国家,更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提高他们保护电力设施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二)加强行政机关的执法力度  行政机关应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为企业和人们做实事。平时做好防范准备,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加强巡视,做到定期检查,不定时巡视,防护结合。可以和乡镇联合起来,对事故多发地进行重点防范,实行奖惩制度,提高人们的积极性。一旦出现电力设施安全事故,政府应该立即处理,集中力量加大侦查力度,尽快侦破案件,减少损失。  (三)建立健全相关法制  我国虽然有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有些不规范,有时会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使得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这就需要国家对这些相冲突的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的修改,明确行政执法程序,明确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地役权的界限。对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要依据法律严格处罚,以减少偷盗和破坏行为的发生。  (四)着眼于长远发展  领导要重视起电力设施保护的问题,和全民一起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要加强与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沟通配合,获得他们的支持,降低电力设施保护的难度。在电力设施的保护上企业还应该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防盗技术,利用高科技手段,对事故高发区进行电子眼监管,在易丢的变压器上安装防盗报警器等,这些高科技产品对电力设施起着很好的保护作用。  总结:电力设施的保护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进步,也关系到国家安定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国家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国家都应该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重视起来,通过大家一起努力,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上一定会有所成就。  [1]李坚.构建县级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的思考[J].云南电业,2006,(9).  [2]钱祥鹏.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J].电力安全技术,2007,(12).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