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某与凌某在2007年2月登记结婚,双方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且一方发生婚外情则另一方可以得到房屋总价款的四分之三。现严某称凌某发生婚外情,要求离婚并且依据协议分割房产。离婚原被告双方均无异议,但对于财产分割一事有所分歧,原告认为此协议有效而且现在被告发生婚外情,故应得到房产总价的四分之三,被告却说没有婚外情,自己不承担赔偿责任,协议成立却不生效。请帮忙分析,凑字数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