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为,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指的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有用性和效益性。通俗的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即需要与满足需要或使用与被使用的关系;价值关系的最高境界就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创造活动及其成果对人的自由的肯定,即审美关系。
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总的说起来是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的关系。两者有密切的联系,但不能等同起来。认识的主客体是说明认识过程,它立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解决。
事实关系就是指事物之间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事物与事物之间,人与事物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复杂多样的相互作用,如物理作用和化学作用等,这些作用都有其客观规律性,人只能承认它、认识它和利用它,而不能否定它、违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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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的生存与发展是一切价值关系的根本目标,也是价值关系与事实关系的根本差异之所在,离开了主体就无所谓价值关系。因此,价值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客观存在的事实关系,是一种把事物和主体的生存与发展联系起来的事实关系。
人生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都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人作为认识主体,既可以个体面貌出现,也可以群体一员面貌出现,还可以人类整体一员面貌出现。因此,主体的存在形式可区分为个人主体、群体主体和人类整体主体。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与哲学基本问题紧密联系。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体是不依赖主体而独立存在的;主体不是消极地适应客观世界,而是在实践中能动地反映和改造世界。唯心主义颠倒主客体关系,认为客体依赖主体而存在,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价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