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应征及报道的规定

请帮我拟一份关于应征,招聘,及人员报道的规定.例如年龄限制,面试程序,复试考核之类的,大家有经验的都来帮我出出主意,谢谢了!

  员工招聘程序
  用人部门如有招聘要求,可根据本部缺员数量及用工要求填写《用工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经营状况及在职人员编制,对所掌握的人力资源库资料进行择优补缺或公开招聘或从各方面推荐人员中甄选,择优录取。
  一. 招聘条件
  (一) 文化水平
  1. 应聘公关销售人员、人力资源部及各管理层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英语水平;有一年工作经验者或外语水平较突出的可放宽至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2. 应聘一般服务员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3. 应聘厨工、杂工、洗碗工、清洁工须具备初中以上水平。
  (二) 年龄
  酒店临时工:18—40岁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裸眼视力1.0以上。
  (四) 身高:男:1.66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五) 思想作风正派,政历清楚,无犯罪记录。
  二. 员工招聘程序
  (一)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用工申请表》公开对外招聘或从各方面推荐人员中甄选面试。
  (二) 报名面试
  1. 人事主管根据用工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筛选,符合条件的给予报名并由应聘者填写《求职申请表》。
  2. 由人事主管对应聘者进行证件资料审核,评估及语言(国语、粤语、英语)测试。应聘者需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及相应工作证的原件。
  3.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面试日期,然后通知应聘者及用人部门面试。拟选人员一般需经进两次面谈和一次测试。而谈层次及步骤如下:
  应聘职位 领班级以上人员 一般人员
  第一次面试 招聘主管人员 招聘主管人员
  第二次面试 部门经理/总经理 部门经理/总经理
  第三次面试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行政总裁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① 用人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意见及有关简历材料(登记照近照、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和《求职申请表》,对初次面谈合格的人先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② 人力资源部收到用人部门的考核成绩、面谈意见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拟来人员具本相关事宜。
  ③人力资源部将《求职申请表》,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人员 不同的审批权限进行批准。
  (三) 体检、办证
  经总裁办审批的应聘者,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须到广州荔湾区急病疫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生证。
  员工入职程序
  将新员工顺利导入现有的组织结构和酒店文化氛围之中。员工被录用初期通常是最重要的时期,正是在这个时期员工形成了工作态度、工作习惯,并为将来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础;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收到人力资源部的《录取通知书》者,须按指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程序及流程:
  A. 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进入前
  1.填写《求职申请表》,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次面试。
  2.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第二次面试;领班/部长级上以的经总裁办面试审批。
  3.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入职时间,并告知需所带的物品。
  B.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1.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2.向新员工阐述所发物品的价值及赔偿金。
  3.更新员工花名册相关信息。
  流程图:

  员工调动与晋升制度
  转正及晋升制度:
  1、 新员工试用期满转正
  1) 凡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能顺利通过人力资源部举办的岗前培训;部门业务培训成绩合格者,允许转正。
  2) 新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可每月办理一批。
  3) 办理转正手续时,各部门须将转正者的员工变动表、工作表现评估表、员工自我评估表,业务培训成绩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行政总裁批准后生效。
  2、晋升
  如部门认为该员工工作表现突出,并在原岗位工作满六个月以上,可根据编制情况对该员工提出晋升申请,并将员工变动表、工作表现评估表、员工自我评估表,业务培训成绩单等有关资料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行政总裁批准后生效。
  3、升级或跳点晋升:
  员工以优异成绩完成本职工作和各类培训,经部门经理考核合格后,允许升级或跳点晋升。办理手续时,部门经理必须对该员工的责任心、工作能力,显著成绩等作详细说明,出具员工变动表为该员工办理晋升手续,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总裁审批后生效。
  4、领班及主管晋升:
  1) 除按正常升点手续办理外,还应附上该员工的自我评定及领班或主管工作设想报告,详细工作简历等。
  2) 正式任职前,必须经过一个月的见习期考核,在见习期内应有显著的工作成绩,并能顺利通过各种见习期考核,方能正式任职。
  5、经理的聘任:
  各大部门及二级部经理必须由行政总裁亲自任命,并能出色完成行政总裁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考核要求。
  所有要求定职或晋升的员工原则上必须在原级别岗位工作满三个月以上,并且全部考核成绩必须达标,否则,待重新学习补考成绩达标后方可受理;员工如有任何违纪或过失的,三个月内一律不许晋升;已审批晋升的员工在前三个月内为考察期,期间若有不良表现或违纪现象,降回原工资级别。
  6、员工调动
  酒店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酒店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部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填写《人事变动表》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部门之间调动:是指员工在酒店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人事变动表》,由所涉及部门的负责从批准并报行政总裁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人员调动及晋升的审批权限:
  A.酒店部门经理的内部调动及晋升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酒店行政总裁批准。
  B.酒店一般员工的内部调整及主管级以下人员的晋升及调动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并报行政总裁批准。

  晋升流程图

  降级制度:
  1、适用范围:
  1) 经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评估考核,不达到现任职位之工作能力者。
  2) 屡次触犯酒店《员工手册》甲类或乙类过失而不知悔改者。
  2、处理手续:
  部门根据以上条件对员工作降级处理时,应详细说明该员工的工作能力及过失记录,并以变动表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办审批。
  3、复职:
  若该员工被降级后的三个月期限内,工作能力有显著提高,且未重犯任何过失,经部门重新评估后,允许恢复原来职位,部门应以变动表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附详细说明。

  员工离职程序
  1、辞职:
  1) 员工个人提出辞职,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递交辞职报告,并征得部门批准。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受理。
  2) 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辞职生效日期,按照人员编制预算的要求提出人员补缺的申请。
  3) 部门以变动表形式经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办审批后生效。
  4) 试用期(三个月)内辞职,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2、劝退或辞退:
  凡因体检不合格,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工作能力不达到要求或其他原因等不适宜在酒店工作而被劝退或辞职者,由部门出具变动表,并列明该员工违反酒店哪项条例,该受什么处分,将劝退或辞退的原因说明清楚,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及总裁办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离店手续。
  3、开除:
  凡因触犯法律或违反酒店规定而达到开除者,由部门将其材料汇总,详细说明原因,并附上处理决定,然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办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离店手续。解雇员工需在两天之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并由保安督促检查离开本酒店。
  4、 自动离职:
  1) 如员工无故擅离职守达三天,部门应马上与该员工联系,如该员工仍不按正常规定回酒店上班,部门必须在第四天出具该员工的自动离职变动表,经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办审批后生效。
  2) 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通知后,应马上会同保安部将该员工的工衣柜查封,并收回一切酒店发放之物品。
  5、离店手续的办理:
  1) 离店员工办理手续必须持有经部门、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办批准的《离职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审批表》,并在一天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所有手续(如适逢星期天则按指定时间顺延)。
  2) 到布草房退还工作服和其他物品,并由布草房负责人签名。
  3) 到人力资源部交回员工证、工号牌,凡住宿的员工还须到管理部办理退宿手续,交回住宿卡和宿舍锁匙,然后由经办人签名。
  4) 到保安部退还宿舍钥匙,交回工衣柜锁匙,并由值班负责人签名。
  5) 到部门、保安部做好登记,由各部负责人签名。
  6) 以上物品若有遗失,损坏或制服未到使用期限等现象,则按〈酒店物品发放管理〉规定扣款。
  7) 以上各项手续办完后,凭《离职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并领回健康证件原本。
  8) 工资的计发:
  员工在接到已审批的《离职审批表》后,须于生效期的次日早上将部门经理已签名的该员工的考勤表及考勤卡送到人力资源部,以便核发工资(开除和自动离职除外)。
  人力资源部须将该员工的《离职审批表》、《考勤表》附在工资发放表后面送财务办理。辞职(停职、免职)员工,每月发放工资日发放。
  财务部在收到总裁办审批后的工资表,并为离职员工发放工资。
  凡开除和自动离职者不退回食宿押金和不计发工资,如不按正常手续办理,入职时所交的证件也不退回。如离职员工在离职前违反酒店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酒店将通过司法部门进行追究。
  注:凡当月入职并当月离职的人员可于次日结算工资;其余离职等人员工资必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发放。
  作息和考勤制度
  考勤
  1、酒店实行每个工作日8.5小时制(含膳食时间),各部门依据营业需要制定各班次上下班时间,员工上下班均须打卡,上两头班员工应打四次卡。
  3、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实行责任制,无须打卡。其余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4、员工请假、例休、出差、旷工、调休等均不用打卡,旷工但有出勤记录者将处以纪律处罚。
  5、各经营部门均有设立打卡处,由保安部值班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若无保安员值班,由部门负责人派人监督,若考勤机出现不正常情况,必须报人力资源部。�
  6、部门负责人可视实际情况每月为员工出现漏打考勤签卡二次,其余签卡无效。
  7、每月1日,人力资源部文员将所有考勤记录发放到各部门,以便各部门核对制作考勤表;
  8、每月2日,各部门将已交由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签名的考勤表连同考勤记录交于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所有考勤核查工作并制作工资资料。
  考勤表
  1、每月1日,各部门接到人力资源部发回的考勤记录后,即参照签到本,进行部门的考勤统计,填写考勤表;
  2、考勤表须注明所属部门、考勤人数、日期(月份)、各人员姓名、实际班次与班次时间、实际休息天数、休假天数及积假天数(积假天数需注明某月积假几天、共计几天)、实际考勤天数(包括休息日);每人员考勤可占表格的两行位置,以便能更详细注明各人员考勤情况;
  3、员工的考勤周期是从本月1日至本月31(30)日。

  备注
  1、各部门考勤专员需负责本部门所有人员的考勤表填写、查核、上交;
  2、各部门考勤表需由制表人(考勤专员)、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并签名后统一交于人力资源部复核签名后才生效;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考勤负责人;
  3、所有排班表与考勤表需按表格规定的符号表示,其它符号不生效;
  考勤纪律
  各部门考勤表交人资部前请各部门先行认真检查,如有考勤员不负责任,故意作不实的考勤登记时(如考勤记录上与考勤表不符等现象),必追究考勤员的经济责任(每出现一项扣除考勤员5元,以此类推),部门负责人负相关连带责任。人力资源部结合部门查考勤记录结果,将对各部门员工考勤记录进行核查,对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将作如下纪律处罚如下:
  A、未打上班或下班卡:每漏考勤一次罚款5元,以此类推;
  B、上班和下班均未有考勤记录的,视作旷工处理;
  C、使用密码考勤的员工,委托他人考勤或代他人考勤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除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外,另罚款100元;
  D、考勤记录混乱的:轻度混乱者罚款10-20元不等,严重混乱者罚款50元。
  E、员工迟到/早退处理办法如下:
  (1)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之内的,算作迟到或早退,每5分钟扣5元,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算,以此类推;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每次半小时以内)的,算作旷工一天;
  (2)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两小时以内的,算作旷工半天;
  (3)迟到或早退两小时以上,算作旷工一天。
  (4)旷工半天扣一天半工资,给予口头警告;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给予书面警告;旷工两天扣六天工资,给予最后警告;旷工三天算作自动离职。
  本酒店考勤审核程序主要分为三个步骤:部门初审 人力资源部复审 财务部抽查
  奖罚制度
  1、 奖励
  奖励是激励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通过表彰员工的良好表现,促使受奖励的员工保持其模范行为,成为全体员工的表率,加速员工自我发展和不断完善,教育并鞭策广大员工以他们为榜样,追求上进,努力工作,为振奋士气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奖励分为:
  口头或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金奖励、晋升、特别加薪等。
  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公司将酌情给予表彰(若员工尚在警告有效期内,可“将功补过”,撤销其警告处分),并记录个人档案,列入员工晋升等评估考核依据之一。
  1. 拾金不昧;
  2. 公司评选出的优秀员工;
  3.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4. 严格控制成本,节约开支有显著成绩者;
  5. 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6. 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 代表公司参加各项比赛活动获奖,为公司赢得荣誉;
  8. 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热心,经常受到宾客表扬;
  9.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10. 在对外接待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创造良好的社会影响。

  2、惩罚
  惩罚是公司用于纠正员工违纪行为的一种纪律处分手段。执行纪律处分本着对员工负责的原则,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惩罚要有渐进性,给员工以改正自新的机会。惩罚分为口头批评、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辞退、解雇。
   口头批评:员工第一次触犯以下过失,且认错态度较好,将被受到口头批评处分。此警告有效期为三个月,三次口头批评可累积一次口头警告。
  1) 当值时打瞌睡。
  2) 在非吸烟区吸烟。
  3) 不符合公司仪容仪表要求。
  4) 没有按规定佩戴铭牌或工作证。
  5) 当值时未按规定穿着整齐制服。
  6) 当值时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7) 正常情况下不按组织架构越级汇报工作。
  8) 私自调换工衣柜。
  9)礼貌欠佳,见了上司、同事或客人不打招呼、问好。
  10)不使用规定的员工通道,非工作需要进入客用场所。
   口头警告(甲类过失):员工第一次触犯甲类过失,或重复违反口头批评条例,将被受到口头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此警告有效期为六个月,三次口头警告累积一次书面警告,并处以5-20元经济处罚。
  1、上班时间不佩戴工牌。
  2、 当值时间与同事发生口角。
  3、 非工作关系与客人过于亲密。
  4、 未经批准穿着或携带制服外出。
  5、 不服从主管或上司之合理指令。
  6、 在更衣柜内存放公司客用物品。
  7、 工作范围内公司物品损坏未及时报告。
  8、 未经同意,随意翻看同事之文件、物品等。
  9、 工作范围内公司水、电、气等能源无效损耗而不采取措施。
  10、 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果皮等或破坏卫生整洁。
  11、 私配公司内任何钥匙(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直至立即解雇)。
  12、 未经允许带亲友进入或参观公司办公区域、营业区域(消费除外)。
  13、 当值时行为不检、嬉皮笑脸、大声喧哗、吹口哨、追逐打闹、勾肩搭背等。
  14、 对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直至立即解雇)。
  15、 在公司设备、墙壁、桌椅乱涂乱画等破坏公物(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直至立即解雇)。
   书面警告(乙类过失):员工第一次触犯乙类过失,将被受到书面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三次书面警告累积为一次最后警告。此警告有效期为六个月,并处以20-50元经济处罚。
  1) 拒绝公司授权人的例行检查。
  2) 吵闹、讲粗言秽语以至影响公司安宁。
  3) 在员工宿舍内酗酒,私带外人进入宿舍。
  4)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5) 丢失发票、单据表格等书面资料或电脑资料。
  6) 偷吃客人食物,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上班。
  7) 未经许可私自变更班次、休息或休息时间。
  8) 未经批准在公司内以各种形式出售、推销物品。
  9)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专供客人使用之设施、设备及物品。
  10) 违反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以及一切操作规范造成损害。
  11) 故意毁坏制服(另照价赔偿),随意挪用公司物品。
  12) 违反公司安全条例或管理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13) 对同事态度恶劣,与同事争吵;威胁、恐吓或胁迫同事。
  14)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客房或公司其他禁区(工作范围内除外)。
  15) 不如实反映个人履历、联系方式、住址、婚姻等情况及变化。
  16) 越权处理工作问题、故意消极或停止工作或利用公司资源做私事。
  17) 损毁或丢失公司或客人的财物,泄露公司秘密,但未有较重后果。
  18) 未经批准在公司或厨房内为本人或他人烹煮食物或拿取、偷吃厨房食物。
  19) 未经批准擅自张贴宣传品、涂改公司标志,搬移公司物品,毁坏员工公告栏。
  20) 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他部门闲荡,穿着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场所或非吸烟区吸烟。
  以上过失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直至立即解雇。
   最后警告(丙类过失):员工第一次触犯丙类过失,将被受到最后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此警告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倘若在此期间无论触犯任何劳动条例或公司规则,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辞退或立即解雇处分,并处50-100元经济处罚。
  1) 无故旷工。
  2) 不服从上司正确指挥。
  3)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
  4) 挑拨打架或煽动、参与公司内部吵架事件。
  5) 在员工宿舍或公司范围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6) 未经批准在公司范围内作任何形式之募捐。
  7) 提供假资料或报告,给上司的工作造成失误。
  8) 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引起客人投诉。
  9) 行为孤僻或刚愎自用,以致无法与同事合作共事。
  10)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损害公司或同事声誉。
  11) 对其他员工之严重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蓄意隐瞒。
  12) 在公司内展示或传播淫秽内容物品、照片或出版物。
  13) 违反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以及一切操作规范造成严重损害。
  14) 私自向客人兑换外币。
  15) 擅自涂改公司的公文或重要记录。
  以上过失视情节轻重给予最后警告处分直至立即解雇。
   解雇:极为严重违规,除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外,被开除的员工公司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薪资支付,或依情节按其它规定执行。
  1) 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被收审。
  2) 对犯罪行为进行包庇、隐瞒。
  3) 贪污吞占公司财产或客人之财物。
  4) 政府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情形。
  5) 用任何方式破坏公司及同事的财产。
  6) 无故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四天以上。
  7)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8) 违反消防或安全规则,造成火警或其他险情。
  9) 蓄意违反、疏忽公司或上司发出的合理指令。
  10) 偷窃、在公司内赌博、吸毒或售卖违禁品。
  11) 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在工作时间内有任何兼职行为。
  12) 介绍或招接暗娼、私自翻动客人物品、伪造文件意图行骗。
  13) 违反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以及一切操作规范造成巨大损害。
  14) 泄露被公司管理层认定为商业机密的各种文件、资料、数据或信息。
  15) 故意让客人逃帐、强索小费或其它财物,辱骂或殴打同事或客人的。
  16) 携带或收藏一切违禁品(如枪械、毒品、爆炸品、易燃品、淫秽出版物等)。
  17) 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变造或销毁有关凭证、原始记录、单据或数据以达到个人目的。
  2、以上各项惩罚条例并未涵盖全部,员工有违反上述条例以外的过失行为,公司可以根据“就近原则”归入上述过失条款中进行处理。
  1、 批准权限及程序
   各部门员工如有以上奖励条件,由部门将先进事迹报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给予表扬及奖励。
   各部门员工在工作方面存在以上违纪行为,直属上司在采取纪律处分之前应先与违纪员工交谈,指出该员工所犯之错误及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
   各类过失单均须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 过失单经当事人签字或有关证明人签字有效,员工拒签的,必须有证明人证明。
   保安人员、监察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直接报部门经理调查处理,并在二日内反馈处理结果至人力资源部。
   凡因过失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须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行政总裁批准。
  2、 员工申诉
   员工对其所受的纪律处分有异议时,可于受处分之日起七日之内亲自或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申诉,人力资源部将视申诉理由是否充足,决定是否接受办理。
   员工对申诉未被接受或不服,可亲自或以书面形式向行政总裁申诉,行政总裁将视人力资源部做出的决定再作处理。
   行政总裁对此事件之最后裁决,属全权代表公司之最终决定。

  三、需要并处赔偿、罚款处罚,罚没款一律上交财务部门。
  四、员工被口头警告后三个月内没有违纪的,或被书面警告后六个月内没有违纪的,或被最终警告后十二个月没有违纪的将可获允撤销相应纪律处罚;也可根据员工的改进表现提前撤销处分。

  流程图:

参考资料:http://bbs.17hr.com/?fromuid=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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