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公司在深圳实行综合工时制。工资举例为:基本工资1200+计件工资2000=3200.(有月底由科室发的电子邮件中的个人工资表和个人计件明细表为证明)。但工资条内容体现为:基本工资1200+计件工资1650+住房公积金150+外场补贴100+奖金发放100-养老300-医疗100-公积金300-个人税=实发工资(注:别有加班费、过节费、降温费,季度及年终奖金发放等不在问题故末列入)。
问题:1:公司将计件工资分拆成(1650+150+100+100)表现在工资条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2:外场补贴为有毒有害类补贴,住房公积金为住房类补贴。如果公司将来辞退我这两项会不会影响补尝金计算?3:如果问题1为不合法,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额外支付该部分即(1200+2000+150+100+100 - 扣费部分=实发工资)并追讨过去的?依倨是什么?
二:本人工作由有一定特殊性,主要上夜班(一个月20天班,有15天以上。夜班上班时间主要在22时以后)公司以本科室中队主要上夜班为由不支付夜班补贴,但同部门其它科室中队上夜班享有补贴。
问题:1:公司向其它科室中队而不向本科室中队支付夜班补贴是否违反法律规定?2: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对夜班补贴有无相关规定。
您好:
1:公司明文的工资制度只有合同中一项描述,集体合同是否有不得而知,但即使有也可以肯定不会有允许将计件工资分拆表列的条文。只根据个人合同中描述和相关法律是否可以判断公司是有瑕疵。
合同原文: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后,乙方工资为(1200)元/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分配制度调整乙方绩效考核工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般公司在招聘时都是说一个大概的工资范围,但实际中都是分项列的。
追问呵呵,是我较真!最后一个问题:你是否认同一楼zjzjhuman在追问中关于夜班补贴的回答。说明一下:有夜班补贴那科室,是和我同一部门同样实行综合工时制、工作环境完全一样只是分工不同。
追答1、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
2、夜班津贴如果是你说的那样,同类岗位不同薪,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会)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朋友你好,你并没看清我的问题请你注意看。
追答这要看你工作了多长时间的,综合工时制就是按时间计算的,白天晚上一样的呀!你能拿到其他科室工资单,这样就可以提出申请的,如不解决的话,可以把它当成证据留在那边。等有一天你离开公司的时候一并计算。公司不愿意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投诉。这样就万无一失了。目前夜班补贴没有强制的规定。现在都是讲究证据的社会,什么都要有凭证的。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