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隐私权和一般人隐私权的区别在于:
1、一部分普通公众应有的隐私权,如年龄,身体特征,婚恋情况,嗜好等等。对普通公众而言应该严格保护,但对于公众人物而言则不同。公布公众人物的这些信息,并不构成侵犯隐私;
2、对于公众人物的丑闻的披露。一般而言,对于明星等公众人物丑闻的披露,只要是来源合法,不涉及侵犯最基本的人格尊严底线,不视为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
3、对于公众人物纯属私人的情况,如个人私密空间、通信秘密、不属于公众合理兴趣的纯属个人性质的私事,则与普通公众无异,仍然应该受到严格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