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细心的回答,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追答祝你好运
我们这个厂是台资合资企业,A老板B老板合伙开的,各自担任一个部门,我签的劳动合同上法人是A老板,却是在B老板手下做事,厂牌是B老板的,有天B老板想走,就提前把我的厂牌更换为A老板部门的厂牌,结果B老板走了,并未给我补偿,而且A老板安排的工作我不喜欢,也未通知我说B老板不做了
追答你仍然是A老板的员工,B老板走了A老板仍然得给你发工资,只要A老板不说要辞退你,你就仍然是厂里的员工,A老板安排的工作你不喜欢这没办法,需要你自己跟老板沟通。而你整个描述中,B老板虽然走了,也没通知你,可你真正的老板还在,也貌似没有人跟你说让你走人,那这应该不算是辞退你啊。。。
追问谢谢你细心的回答,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是在厂里工作,工资是变动的,算平均的吗
追答合同有规定的工资,那是最具法律效力的,你若拿实际工资结算的话,工厂可以说多余的部分是加班费来敷衍,除非你有更好的证明来证明你的实际工资比合同工资高,像工厂关于个人薪资的调整之类的文件。
追问谢谢你细心的回答,我知道该怎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