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要向第三方供货,老板在供货合同上写我的名字,他说自己不方便出面,想借用我的身份来做为供应商。我想问一下会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如果他跑了或赖帐会找我么?如果发生法律纠纷会让我上庭么?
我都没签名,是老板自己在纸质版的合同上写了我的名字和手机号。然后跟我说了一声,会有人因为联系这项业务而打我电话,要我手机24小时不关机。不过我也没看完整全部合同内容,只是看见到他在上面写了我的名字,他都没有要把合同给我看的意思。
追答只要老板通知你了,如果你也认可,法律上这也叫同意,不论你是否签字了。除非人家不告诉你,你可以说不知,一旦出现问题你可以全部推掉,他们还要承担伪造签字的罪名。
上述关键是公司要盖章,这样你只是个联系人或代表人,而不是责任人。这点,非常重要。你可以要求看合同的最后一页,看看有没有公章。不要为了暂时的饭碗把自己的今后都搭进去。
你说的什么意思,能够说明白不?会有些什么问题?用中文可以么?照说是他把货给别人后,别人才把钱给他啊,会有什么问题?
没有,因为公章在我手上,他还没有找我拿过,也没有要过我身份证等证件
追答应该盖章啊。这是公司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