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框架,7度区,设计时提高一度确定框架的抗震等级之后,在构造措施是否还要提高一级?

如题所述

由《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3.0.3条第二款重点设防类(乙类)建筑应按本地设防烈度(7度)确定地震作用(地震作用计算用7度确定地震加速度等),抗震措施(包括内力调整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应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一度(8度)确定。
也可以由《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条文说明6.1.2条可知乙类建筑应提高一度(8度)确定抗震等级
确定抗震烈度后查《抗规》表6.1.2确定抗震等级,按此抗震等级确定抗震措施(包括内力调整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
同时《抗规》3.3.2条有规定乙类建筑1类场地可按本地设防烈度(7度)确定抗震构造措施(注意只说构造措施没说抗震措施就不包括内力调整措施)。
所以乙类建筑抗震作用计算时用本地设防烈度(7度),抗震内力调整措施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一度(8度)对应抗震等级确定,抗震构造措施非1类场地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一度(8度)对应抗震等级确定,1类场地可按本地设防烈度(7度)对应抗震等级确定。
有些特殊部位抗震等级要提高一级,例如《高规》规定的一些转换层,加强层,错层处等,无特殊规定的一般部位应按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一度(8度)对应抗震等级确定。
抗震等级这很乱,要同时掌握《抗震分类》《抗规》《砼规》《高规》等多本规范,我也是一头雾水。还用什么问题可追问,我们可以探讨一下。今年还用考试趁机会缕一下。
如果觉得有帮助就采纳,不然我的采纳率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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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8
我的理解哈 提高一度确认抗震等级后 已经包括了构造措施提高一级了。。。所以不必了再提高构造措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