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母亲有一套房改房(96年购买),其去世后我、父亲、我姐姐于2007年时间进行了如下处理:我和姐姐各继承母亲50%的房屋产权,我父亲将其50%的产权赠与了给我和我姐姐。在就是我和姐姐各占该套房产50%的产权(我有25%的继承得来的产权,有25%的赠与得来产权,姐姐也是一样);我名下还有一套房产,如果我2008年现在要将我拥有母亲的房屋50%的产权全部赠与给姐姐,我应该缴纳什么税费呢?请教!!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