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的房屋在兄弟姐妹之间的赠与问题

具体情况:母亲有一套房改房(96年购买),其去世后我、父亲、我姐姐于2007年时间进行了如下处理:我和姐姐各继承母亲50%的房屋产权,我父亲将其50%的产权赠与了给我和我姐姐。在就是我和姐姐各占该套房产50%的产权(我有25%的继承得来的产权,有25%的赠与得来产权,姐姐也是一样);我名下还有一套房产,如果我2008年现在要将我拥有母亲的房屋50%的产权全部赠与给姐姐,我应该缴纳什么税费呢?
请教!!感谢!!

我觉得需要了解的问题是:
你母亲的该房是否完善产权,办理了产权证,在2007年的处理中是否有过户,你和你姐可以去单位房管科(房管局)咨询及办理过户手续,一般都是由你母亲单位集中办理吧,也许不会这么复杂。
如果是你自己的商品房,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费用主要是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赠与较其他方式相对合算。
我刚才看到一个人的回答,供你参考
直系之间的赠与,属于一般赠与,只需交纳3%的契税,免其他所有的税,相对费用较省。但如果房产已经满五年,赠与就不划算了。因为即使买卖也只用1.5%的契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再加上0.1%的印花税,总共才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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