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血液透析的特病如何办理

我父亲是20多年的糖尿病患者,他已经有糖尿病的特病待遇。现在已经发展到尿毒症阶段,需要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我想知道沈阳办理血液透析的特病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都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周期多长,希望知情人及时解答,谢谢!!!!!!!!!!

十三种慢性病病种1、 糖尿病;2、脑溢血后遗症;3、活动性肺结合;4、肝硬化;5、慢性肺源性心脏;6、白血病;7、各种恶性肿瘤的门诊放疗,化疗;8、甲亢;9、肾移植术后的抗排斥药物治疗;10、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11、耳障;12、高血压II期合并心脑肾损害;13、红斑狼疮。 慢性病审批1、到我院由特定的医师诊断并出具诊断建议书及门诊病历、检查等资料。2、携带诊断资料到市医保中心领取登记表(附患者近期1寸照片1张)及慢性病审批表。3、由我院主治医师在《审批表》上填写治疗方案,到医保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药。 转院转诊条件 1、必须是经过本市级定点医院会诊后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2、本市缺乏诊治疾病的医疗设备或专业技术人员。程序1、由我院主任医师出具诊断建议书、相关的各项检查资料及其病历,并填写《参保患者转外审批表》(医保科领取);2、由分管院长签字,医院医保科审批盖章;3、患者单位出具证明;4、报市医保中心审批。要求1、转外就诊必须是逐级转诊。本市可以治疗的不转;单纯赴外地配药的不转;已明确诊断的晚期恶性肿瘤和外伤性截瘫、麻风、精神病及传染病等不转。2、凡是向外转诊的,未经市内最高级别的医院,或两所市内二级定点医院(包括转科医院)会诊确认为符合转外条件的患者,方可办理专院手续。报销时须出具的材料1、门诊:就诊病历、发票、检查报告单;发票一律不能为手写(门诊药费不予报销)2、住院:出院证、病历复印件、诊断建议书、发票、费用清单(电脑打印)缺少任何一样不予报销。 哈尔滨省医院,一大医院,一大二院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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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7
1、到医院由特定的医师诊断并出具诊断建议书及门诊病历、检查等资料。
2、携带诊断资料到市医保中心领取登记表(附患者近期1寸照片1张)及慢性病审批表。
3、由医院主治医师在《审批表》上填写治疗方案,到医保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药。

血液透析(hemodialysis,HD)是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肾脏替代治疗方式之一。它通过将体内血液引流至体外,经一个由无数根空心纤维组成的透析器中,血液与含机体浓度相似的电解质溶液(透析液)在一根根空心纤维内外,通过弥散/对流进行物质交换,清除体内的代谢废物、维持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同时清除体内过多的水分,并将经过净化的血液回输的整个过程称为血液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