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还显示任职受雇信息

如题所述

在离职后,个人信息保护权应受到尊重,如无明确同意,用人单位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公开个人信息。对于未经允许发布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向主管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职场生涯中,离职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有相当一部分人在离职后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例如任职、受雇等)还被公司公开展示在了官方网站或其他平台上。这种情况下,违反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原则,需要寻求有效的法律途径解决。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所有者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一定的控制权,并应当依法获得保护。出于保护个人信息的目的,在离职后,公司不得未经许可公开展示个人信息。否则,将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其次,对于遭受恶意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采取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可以首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投诉或协商,希望对方立即撤下个人信息。如果无法得到够多的支持,也可以向主管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如果情况严重,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在离职后仅公布了一些个人信息,而未公布更加敏感的信息,这算不算侵犯个人信息权益?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公开行为,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离职后仅公布一些相对普通的个人信息,例如工作岗位、入职时间等,并未公开敏感性较强的信息,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行为并不构成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只是公开少量个人信息,也可能会涉及到侵权行为。例如,如果个人信息泄露的行为对于个人造成了重大影响,例如被他人跟踪、骚扰等,那么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是每个人应当尽到的责任。如果在离职后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未经许可的公开,那么可以采取多种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认真尊重个人信息保护原则,切勿随意泄露他人的私人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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