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两个月28天了,前两天递交了辞呈,公司说批准我半个月后走,因为要等公司招到新人进行工作交接,现在我的问题是,我一定要等到公司找来新人了才能走吗??公司说工资还不能半个月内给我,要等一个月,又说什么我的工资问题还不清楚什么的(我的工资按月发的,不是计时的),还有是我主动辞职理亏在我,还说辞职的话什么时候走应该是双方商量的,不是我个人决定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想走的时候工资一起拿走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