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现在对涉嫌犯罪又逃匿的犯罪嫌疑人实行网上通辑,外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了网上通辑的犯罪嫌疑人后对其采取先行羁押,通知办案机关到抓获地带人,公安机关因经费、交通工具、路途、人员等问题,一般情况下都不能在三日或七日内把犯罪嫌疑人带回本地进行调查。不能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办理呈请逮捕手续,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应该如何计算?依据是什么?
异地拘留时间计算的基准是3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如果罪行较为恶劣可以申请更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