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暂扣私人财产需要拿手机去取?

公安暂扣私人财产需要拿手机去取?

公安暂扣私人财产,如果经审查,不需要继续扣押的,应在三日内返还。
返还时,在返还物品清单上或者解除扣押清单上签字即可,不需要拿手机去取。
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
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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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8
公安机关是司法侦查、执行机关。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如果当事人的物品或财产涉及案件,公安机关是有权扣留或是采取保全措施的。因为对有些证据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就有可能灭失,会给案件的定性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所以,公安机关是可以暂扣相对人的财产或物品作为证据保全。追问

需要拿手机去取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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