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老板能不能到劳动局去投诉他呢?

我大专毕业,到一家私人单位上班,现在辞职了,但是心里很窝火,也很委屈! 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11月7日我应聘到这家公司工作,当时事老板给我面试的,谈工资时,他说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000元,过了试用期工资1200,还有绩效奖金,医保+社保,加起来有2000左右。(当时是口头说的,她老婆也在,他老婆是我们经理,他是总经理。) 我答应做这份工作了。可是,到了第二个月转正,他还是给我1000元工资,我去找他谈,他说过半个月就给我升,由于我刚来,也没有什么成绩,给我太多,别人会眼红。于是,我就忍着,等他半个月。可我在那里都工作了将近5个月,工资依然还是1000元,他总是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借口推脱。最终我受不了他的谎言,我辞职了。我做到2010年3月17日辞职。 现在有五个问题: 1、他答应给我1200的底薪,全部都只付1000元工资给我,他这样等于是违约。我能不能去要回我过了试用期之后每月多出来的200元? 2、我每天骑电动车上班,公司楼下的停车场向我收取每个月25元的停车费,我开始几天是每次停车交1元,后来买月卡,一个月25元,交了4个月,这100元能不能让公司报销?毕竟这是上班的成本。 3、他答应转正之后要给我办医保社保,可是等我转正后他却说:“公司规定要工作年满一年才能办理医保社保,你才来了一个多月,还没办法给你办。”这样是不是违法?我能不能跟他一次性要回我在公司四个半月的医保和社保金? 4、公司规定员工转正后要穿制服,还规定要两套换洗,自己花钱买一套,公司也帮你买一套,一套160元,两套320元。还说工作满一年后你花的这160元就还你了,如果没有工作满一年辞职,这160元就没有还你了。于是,在我工作了一个多月后,我被迫花了160元买了套制服,公司也出一套的钱。(我只穿了一套,另外一套是全新的。我辞职后,把制服归还了。)可是,在我辞职后还有大半个月工资没有领,公司又从我那半个月的工资里把公司买的那套制服的钱160元扣走了。我忿忿不平,当初明明说好了自己出一套的钱,现在两套制服都自己付了,而且制服还是在他们手上!这样太不合理了!请问我能要回制服的那320元吗? 5、我是2010年3月17日辞职的。到4月15日领工资时(公司规定每个月15日领上个月工资),只领到340元。因为他们把我另外一套制服的160元扣走了。公司上班是六天制,而且他们把我从2010年3月1日到我是2010年3月17日之间的两个星期天的工资也扣走了。他们说星期天没上班,我没有出勤,所以不算我工资,我说那星期天是公司正常的休息时间,我一天假也没有请,这怎么能算我没有出勤呢,这样太不合理了!一天的工资33.5元,两天工资67元。我能不能要回这67元钱呢? 我跟他说了这个制服的钱怎么都能让我出呢?320元呀!他居然说:你太过分了吧!这是公司的规定!如果,我要去劳动局投诉他,申请劳动仲裁之前,还要不要跟他打电话沟通(通知)呢? 另外,我跟公司签了协议,但只是一份,就他们有,我手头上没有。我辞职的时候,他们还让我写离职证明书,也是只有一份,我也没有。每个月发工资时的工资条他们也全部没有给我,就让我签个名。工资是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以上5个问题是长了点,不只是为了这点工资,只是因为心理很不平衡,很生气,也很委屈。最后感谢您耐心看完并为我解答,我同样对您报以高分,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20-02-28
1.有证据的话,可以;
2.公司愿意报销,是员工福利;但不报销也不违法;
3.这是违法行为,可以找劳动局;
4.应该可以要回钱,因为制服没有给你;
5.星期天你没有上班,而且这不是有薪假期,因而67不能要回;
6.去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之前无需通知;
7.现在去找公司,至少要回协议的复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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