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时工伤评定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派遣单位还是服务单位负责?

如题所述

劳动关系在哪个单位就应该是哪个单位负责,一般情况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申请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由服务单位还是派遣单位付要看两家单位的协议。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由劳动者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合同说明劳动者是单位的员工,劳务派遣合同说明劳动者是劳务公司的员工而非单位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工伤后的补助是由有劳动关系的单位负责。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住院费,有购买保险的话是由保险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个人先垫付,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最后再向公司或者是保险公司来报销赔偿。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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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17
你属于劳务派遣,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派遣公司是你的用人单位。服务单位是你的用工单位,他们之间应就社保金数额及支付方式作出约定。
但职工发生工伤,如果单位为你缴纳的工伤保险,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就业不准由用人单位即派遣公司支付。若未参保,则两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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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7-25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服务单位还是派遣单位付要看两家单位的协议。
第3个回答  2013-02-21
调度实际参与的三方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一个与劳务派遣,由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工与他们的工作人员现有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合约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支付义务的规定应该是猎头公司,而不是用工单位。

因此,调度工伤应由派遣公司,派遣公司要被追究责任的用工单位按合同规定。
第4个回答  2013-02-17
劳务派遣实际上涉及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被派遣的劳动者实际上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再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又存在着合同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应是劳务派遣单位,而非用工单位。

因此,劳务派遣工伤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派遣公司按合同约定向用工单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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