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出纳,因为公司会计和老总经常不在公司里,所以报销单都是交到我这里(我没出具任何收对方单据的证明),然后由我交给会计,会计签完字后,交由老总签字,老总签批后,票据返回我手里报销(在票据的这一个循环过程中,都没有任何移交手续)。现在我要离职了,因为之前公司资金一直不到位,我手里有一部分已经签完字还没有报销的票据,还有一部分没有签字的票据,我和接交人已经就这部分票据进行了交接,签有交接单。①这部分单据应该由谁负责报销处理?②我因有事,交接完现金、银行和单据后,就休息了一周(已经口头和领导说过),接手我工作的人已经把我交给他的票据和他新收的票据都已经报销完毕了,如果有员工认为他交到财务的票和给他报销的票不一致,出了问题应该谁负责?
会计是不会开具现金付出单的,出纳凭借已经审批好的单据报销。之前这些单据是由我负责保管的,但是我已经把票据交给接交人了,并签有交接单。①这种情况下,这些单据的报销应该由谁来做?②如果出现丢失问题,谁负责?谢谢
报销人和我之间并无交接证明,我和受交人之间有明确的交接单,这些票据的报销是应该由受交人来做对吗?如果报销人认为不一致,也应该找受交人吗?
追答是的。如果有交接清单,清单上应该列明交接当时的现金币种及每个币种的余额,受交人清点无误后双方签字。你没有报销的单据,也不会计入日记账,那么清点时的现金余额本身也不包括未报销的这部分金额。所以如果以后有错,翻一下日记账,责任很容易分清。当然,如果清单上能列明未报销的几张单据最好,没列明也无妨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我手里的单据已经交接给了接交人,是不是这些单据的报销应该由接交人来做?如果有什么问题,我有责任帮忙核对清楚?谢谢
追答你交接的时候都交代清楚啦,怎么还能要求你核对呢?不用管的
追问现在接交人处理完了票据,但是有报销人认为之前他的个人借款不符,公司要求我和对方核对,并以未核对清楚为由扣押我的养老保险手册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合理吗?个人往来借款(其他应收款)核对应该由出纳负责吗?
追答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但是你可以配合或是协助公司查清,当初是否说你经手此事?借款的核对从财务来说,是应该有出纳经手,谁经手谁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