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公司上班劳动合同签的是计时或计件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没给我说怎么计,发现工资比计时的少了很多

现计算计件工资比计时工资少700多,本人是在2月3号进公司上班安排的工作非计件类到2月15号才重新安排学习计件类,合同上写是如安排计件类将在一个月之后实行计件……公司就以3月3号为准设我为计件,今天跟主管商谈主管的回答是其实一个星期就可以实行计件……从上班到现在公司没有任何管理跟我说明计件的明确事物……也没有公布有关计件的详情……我们上班做出的产量都是与机器有关……我工作的这台机也是落后很多……虽产量低点可问题还是存在……

工资的计算方式只能选择一样,计时就不能计件,中间变化计算方式要双方协商确定。

比如说刚进工厂时说薪水2000块,每天工作八小时,超时工作算加班。那劳动合同上就只能写计时工资2000元。劳动合同上同时写上两个计算方法是不对的。

计件的规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广东省规定: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支付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以上规定很明确了。
关于计件工资的加班费: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超额完成任务按照每件计算工资(针对30%动作比较快的人,慢的基本上完成定额或者完不成定额);

对于超时工作,为完成当天定额的单位不用支付加班费。
对于完成了当天定额的超时工作,应该按照每件的1.5倍支付计件工资。
周末加班,一律按照双倍支付计件工资(可以调休不支付加班费)。
节假日加班,一律支付三个计件工资(不得调休)。

计件工资的员工是有底薪的,这个底薪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就是在劳动者正常工作完成的情况下,最少要拿到当地的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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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4
这个可以按照相同岗位的人员参照执行工资标准,且必须是90%以上的人在标准工作时间内能完成的工作量,你可以问问同事,如若不行,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