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厂签合同的时候写的是按计件算,发工资的时候却是按计时算的加班又没得算,这样到劳动局去能申请劳...

一个厂签合同的时候写的是按计件算,发工资的时候却是按计时算的加班又没得算,这样到劳动局去能申请劳动仲裁?求各大神…

可以申请仲裁,属于单位违约,这样计算毫无疑问会降低你的收入,这等于克扣了工资了。

前提是:你要准备离开这家单位了。

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劳动合同、考勤卡、每日的工作量数目以及你的日定额。如果你没有每日的加工数,可以按照实际的表达

计件工资必须要确定每日的定量:计件工资的员工也应该有最低工资保障。在正常的劳动时间内单位要支付员工多少钱,同时员工每日的工作定量要确定。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支付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这样的话,手快的人每月肯定会多做很多产品,多做的产品无论是单件还是折合成时间,都应该拿加班工资。

举例来说:员工拿最低工资每月1500元,正常上班22天。每天的工作定量为8件,每天按照最长工作时间8小时计算,每小时平均要完成1件,每一件所需时间为1小时。
超出8件的,要么确定每一件的加班费,要么就要折算成时间计算加班费。
按件计算加班费的,正常工作时间内每件的工资为1500/22/8=8.5元
每多做一件的加班费为8.5*1.5=12.8元。

按照时间也一样,每件需要1小时完成,那么多做一件就要计1.5倍工资。
小时工资=1500/22/8=8.5元,做一件也是12.8元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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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1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签合同的时候写的是按计件算,发工资的时候却是按计时算的加班又没得算,应该属于单位违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