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是否规定,加班可以不给加班工资。跨月调班是否合法?员工不同意调班不去上班是否可以开除?

跨月调班是否合法?员工不同意调班不去上班是否算旷工?厂里开除员工是否合法? 我们厂4月5号和4月7号调班,4月20号和4月30号调班。我们都接受了,但是4月27.28号又和5月2.3号调班,我们不接受。我们27.28号没去上班,我们29号去上班,厂里说我们旷工2天要开除我们,还要扣6天工资。有3年工龄的也没有赔偿。这些做法厂里有没有违法。一个月调班4个周末,只有一个周末算加班了。

1 、在实际操作中,确因但我生产需要、业务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员工得服从单位安排,但要保证员工休息休假,不能调休的,必须支付加班费。你们单位的调休如果满足我所说的,可以调休;

2、如果单位有旷工两天可以开除的规定,你们没去上班确实旷工了,应为27、28日,国家规定属于正常上班日。但扣你6天工资不合理,旷工两天只能扣两天的工资。

3、加班要给加班费,如果没给加班费,你们可以去投诉他,单位做法违法,但同时提醒你,要提前收集加班的证据,如果你无法举证,可能得不到支持!

以上请参考!追问

旷工2天扣2天工资有没有法律法规可以依据,望回复,谢谢

追答

依据就是:旷工两天,你没有上班相当于事假,按事假是不发工资的!也就是你这两天没有工资!但很多单位,因为旷工扣好几天的钱,很不合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1、劳动法明确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以上法条来看,厂里调班是没有违返法律规定的。

2、旷工2天扣6天工资的做法是违约返劳动法规定的,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如果厂里有相关的规章制度规定旷工2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且规章制度是通过合法的程序订立的话,那么厂方和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反之就是非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