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没有签合同,申请了辞职没满一个月自动离职,可以要回余下的工资吗?

试用期3个月,满了就按正式员工的标准发工资而已,没有签合同,从入职就要我们自愿签放弃买医保社保而换现金补贴的协议,要转正半年才能买。我现在是转正了3个月,有急事申请了辞职,公司规定辞职要一个月前提出,但我提交辞职书半个月后,实在等不及,跟领导说四天后就要走。现在已经走了1个多月了。公司当我自动离职、矿工一天扣我3天工资,所以我的工资没有得发,还要倒扣。
查了一下,听说不签合同还可以要求二倍工资?我试用期熬了3个月的最低工资,如果按签合同的标准是最长的,这个公司也不怎么厚道。我不贪心,只想知道自己要回半个月工资是否合理,自己确实没有按公司规定时间就提早走人,但是公司也没有书面给我签过合同、员工要求的书面文件,只是口头要求有法律效力吗?
我在对方有可能不给我发工资的前提下也坚持工作完我能完成的四天。我不想做的太过分。对方现在没有说给还是不给,只是叫我先写一份检讨再说。我现在应该怎样做?对方会不会是拖延我?

1、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
2、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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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26
1)单位不能扣工资。法律规定职工单方面辞职的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没有做到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赔偿。这里要单位拿出证据来,证明有多大损失,损失跟你离职有多大关系,不是说扣工资就能扣工资的。
2)没签书面合同,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双倍工资。
3)对方是不是拖延你不知道,你现在能做的就是一边跟对方协商,一边搜集证据(因为没有合同,证人证言、谈话录音、工资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件什么的,尽量找,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入职的),谈不拢就去申请劳动仲裁,不想打官司就先去人社局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2个回答  2013-06-01
  是否可以要回工资的关键,是你应该首先向公司索要对你自动离职的行政处理文件,你手上有该文件吗?你没有细说,还是赶紧书写一篇私自不上班的检查吧。
第3个回答  2013-04-26
给你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如果你的工资走的是银行,去银行打一份来往帐目清单,如果能打印出公司名称,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拿着清单找法律援助,跟公司走仲裁,你可以获得一笔钱,比你未发的工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