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开除我,怎么办?

公司做了五个月,试用期一个月,老板突然开除我,她说原因因为我没去旅游,不和种,所以你离职吧。请问,他们要赔偿我半个月工资,还是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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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2

被公司开除,一定要把以下问题落实清楚

第2个回答  2018-11-10
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立即请求书面通知。务必每天上班,不需书面通知劳动关系终止。拒绝办理辞职手续。

你可以要求赔偿。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两倍的工资。

2,弥补社会保障

3,违反劳动法,两次经济补偿,正常是0, 5个月,两次是一个月。

4,提前一个月不通知。

经济补偿=离开前4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时间(平均工资算法:每月的所有工资数,即个人保险前的公积金和公积金)。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同时书写的,书面劳动合同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当自雇用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第八十二,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第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中的劳动年限和年满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不满一年以上六个月以上的,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将支付给劳动者一年或者六个月以下。依照《劳动法》第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中的经济补偿标准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条法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1-10
肯定是一个月啊,不行就去告他们,捍卫自己的权利,很有必要。
第4个回答  2018-11-10
理由不充分,可以劳动局告他的,会赔偿你三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