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人员进厂没讲没有加班费,只讲过26天,上班时间每天就12小时,这样可以申请要加班费吗?

如题所述

可以,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天工作12个小时是肯定违法的,一个月4天休息是合法的。你们单位的工作时间是肯定没备案,也备不了案,劳动管理部门肯定不会给它备案。所以,你可以按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4小时计算,超出部分按加班算,要求加班工资。但是有个问题,你必须要举证你的工作时间。虽然劳动争议举证责任有一部分是公司的,但是为了你能胜诉,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有加班情况,还是不靠谱的。并且,你要有和公司撕破脸的觉悟。我建议你要是想要加班工资,你应该先把证据收集齐全了,再和公司要。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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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3
不可以追问

为什么

追答

因为你都说好是月薪。然后每天固定时间是十二小时。如果是八小时那就是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