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时候,户口本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份吗

我亲戚因为没有自己的房产,在改新一代身份证的时候把户口放到我们家的户口里了.如果以后房子拆迁的话,是不是按户口里的人头来划分的?也就是说,房子拆迁时,我亲戚对这房子有受益权吗?

房子拆迁时的补偿和户口本上的人数无关,补偿只涉及房屋的被征收人,但是会根据户口本上的人数赔偿相应的“人头费”,人头费跟户口联系在一起的,如户口没有迁移的话,人头费不享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 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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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4

不是。

户口本上的人口在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别人没有权利单独取得这个财产,户口本上的人如果和被继承人没有亲缘关系或者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单独给予某人,其他人都不得分享继承财产。如果房子权属不清,那么可以视为家庭共同财产,家庭成员当然可以取得。

房屋的产权跟户口没有关系。物权法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只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姓名为准。登记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房地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地产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要想继承到你父亲的名下必须爷爷的户口上所有人到公证处公证,证明他们同意才可以!

扩展资料

办理手续及缴纳费用如下: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当地公证部门办理)和继承登记(当地建委办理)两个步骤,继承权公证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

1、公证费: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2、登记费:300元/件;

3、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5‰;

4、权证印花税:5元/本;

5、交易手续费: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5‰;

6、评估费:各地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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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房子拆迁,要么按照面积折算价格,要么按照户口偿付拆迁款.
拆迁时针对的是要被拆迁的房子里有几个户口本,而不是户口本上有几个人.
如果你的亲戚落户时还沿用自己的户口本,只是把地址改成你们家的房,那么他也可以享受拆迁待遇.
你的亲戚把自己的户口加入你们家的户口本,成为户籍管理意义上的一家人,就无权向拆迁方提出要求.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7-06
你好,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房屋拆迁是按面积来进行补偿的,当然也有的是按户口来进行补偿的,但不论是按户口还是按面积,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原则上来说都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4个回答  2008-04-01
拆迁前的房子属于谁的,拆迁后还属于谁,跟户口没关系,跟原房子产权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