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透明克扣绩效,怎么追讨?同时总是拖延发放工资。

2011年12月19日我进公司的时候公司用A4纸打印的《深圳市劳动合同》(适合全日制)让我签署的,其中工资4800元(含有绩效),之后在2012年1月1日公司内部颁布施行绩效工资制度的细则,把我们工资分开发放,工资20%为绩效工资(4800*20%=960),这个960元中的60%当月在基本工资中一起发放,剩余部分384元,每季度合计在一起发一次(384*3=1152元),这个制度制定时没有经过员工讨论,公司直接出台的,发布在OA上,让我们点击“已阅,意见等之类的”,如果不点击公司会罚款。
三季度我的绩效工资只发给了576元(如果不克扣是1152元),也没有消息或者工资条之类的通知我实际发放绩效工资的事,我自己通过网银查询得知我的绩效于11月9日发放的576元。所以,在绩效考核结束后,扣除的工资数额的多少,也没有让我知晓,也没让我签字,更没有附在工资表中。
我去公司追问,薪酬核算部门人员说我的考评系数是0.8(正常不克扣考评系数是1),核算出来绩效就是576元,具体怎么给的考评系数,谁给的这个系数,薪酬部门不知道,而我部门领导也不知道,至今我也不知道怎么给评的0.8,因我的那部门工作不足导致的只有0.8,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答复。
另外:
1.公司绩效制度规定:“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进行上季度的绩效考核,根据综合考评系数,于25日前进行上季度绩效工资清算。”而我们三季度的绩效在11月9日才发放,不知道算不算迟发工资。
2.合同规定每月工资于10日-15日左右发放,但是基本上在20日后发放,又算不得迟发工资。

以上我该怎么追讨回自己绩效工资,以及公司发放工资时间上是不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规定?
我该去那里请求援助,请高人指点,不胜感激!

1.你的考评系数为0.8,这个0.8是在怎么出来的估计不会告诉你,但是你可以本着解决自己不足,提高工作绩效的目的,和主管领导和人事部门沟通,了解不足的部分,并且在要工资条时,要求注明每项金额的来源等。
2.按照正常的季度划分,你们于11.9日发放绩效工资是和约定不符的,如果没有提前说明原因,属于迟发工资。首先要看公司规定的季度划分标准
3.基本工资为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属于迟发工资。
劳动合同法中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请求帮助。
在请求帮助前,你有几个问题需要考虑清楚:
1.你是否还想继续在这个公司工作?去劳动保障部门后估计你就没法再这家公司工作了
2.虽然维权是正确的合理的,但是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公司知道你以前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会在选择的时候慎重又慎重,以免你离职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问题
3.你去劳动保障部门请求帮助后,能得到多少?什么时候得到?
希望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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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3
这样的公司,赶紧换掉。制度都是他们定的,法律上维权胜算可能性极小,关键你也耗不起。
第2个回答  2012-11-13
看来你是一个细心的人,也是一个认真的人。我不建议你在这个问题上较真,因为没有那一个公司可以满足你这种较真。至于绩效考核,一般是会有高低,如果公司运营是正常的,应该会有系数高于1的时候,所以系数低于1的时候应该不能称作“克扣”。至于迟发,3-5天的时候,又有什么大的区别呢?利息会损失一些吧,那合同中修改为20日以后,你是否就可以接受了呢?安心、快乐地工作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