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职务侵占 RMB5000以下;诈骗 RMB35000 。如何量刑?
诈骗内容为退耕还林,实际造林面积远小于规定面积,且为以他人名义进行!
谢谢!
紧急!
补充:事发地点为重庆市的一个郊县
如果正常情况下,两罪并罚,会如何判刑?
可以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且立即执行吗?
本案一审判决为: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上诉至中院,中院判决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现在法院重新判决为:职务侵占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10000,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10000。
请问,两次判罚的依据基本相同,证据也基本相同,这样的判罚合理吗?
上诉不加刑原则这里不适用?中院都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为什么初级人民法院还可以加重判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