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是什么

如题所述

电子合同是通过电子文档的方式进行签署、存储的合同文件。

官方定义: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扩展资料

电子合同发展起步较早,较早应用电子合同的领域是旅游行业。旅游行业较早应用电子合同的原因还在于,旅游行业是人员密集型行业,一个旅行团如果有100人就要至少签署100份合同。

另一方面旅游行业较早使用电子合同是因为有旅游局自上而下的推行电子合同。这些原因使得电子合同在旅游行业有较早的应用。

电子合同近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电子合同行业的发展机遇。互联网金融带来了大量的C端在线签约的需求。

而电子合同的天然特征为各大互联网金融平台获得高效的业务运营模式提供可能,各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带来的流量,给电子合同的发展待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电子合同已经从互联网金融行业开始渗透到其他行业,比如房屋租赁等。电子合同未来的发展必将逐步对各个行业进行渗透。由以往的发展特征来看电子合同必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并逐步进入各个行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子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17

随着2018全球区块链高峰论坛的召开,区块链技术在更多领域得到应用。”区块链+“成为大势所趋。而”区块链+电子合同“的模式则为电子合同提供了防伪溯源的保障。

那么电子合同究竟是什么?和传统纸质合同相比,电子合同的优势在哪里?签盾将带你重新认识电子合同。


一、电子合同的特征

1、电子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

2、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

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3、技术化、标准化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他有别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与标准电子合同是无法实现和存在的。

4、合同订立的电子化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5、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

意思表示的电子化,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通过相关的电子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表现方式是通过电子化形式实现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将电子化的意思表示称之为“数据电文”。

二、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

1、合同订立的环境不同

传统合同的订立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进行协商;而电子合同的订立发生在虚拟空间中,交易双方一般互不见面,甚至不能确定交易相对人,其身份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

2、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变化

在网络环境下,要约与承诺的发出和收到的时间较传统合同复杂,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构成条件也有所不同。

3、合同的形式发生了变化

电子合同所载信息是数据电文,不存在原件与复印件的区别,无法用传统的方式进行签名和盖章。

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所不同

在电子合同中,既存在由合同内容所决定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又存在由特殊合同形式产生的形式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数字签名法律关系。在实体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中,某些在传统合同中不很重视的权利义务在电子合同里显得十分重要,如信息披露义务、保护隐私权义务等。

5、电子合同的履行和支付较传统合同复杂

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主要是电子支付方式采用后引起的一些变化,在信息产品交易中,订约、交付和支付都可能在网上完成,会对合同履行有重大影响。履行涉及的问题主要是:

a.履行中的救济措施

b.在信息产品交易中的电子自助权利的行使问题

c.风险责任的界定

d.电子支付中的法律问题等。

三、电子合同签约平台

电子合同和传统合同虽然在形式上两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但两者的效力是一样的。而且和传统纸质合同相比,电子合同最大的优势就是成本低,速度快。

签盾电子合同签约平台是第三方电子服务商,在签盾不仅可以实现实名认证,在线签署,合同存证,还有保险诉讼,司法出证,在线仲裁等专业的服务。

在签盾平台上注册并实名认证后,就可发起电子合同签约。签约过程产生的证据链会被同步托管到权威司法机构,并可出具公证书、鉴定书。若出现纠纷,则可选择在线仲裁,委托法院强制执行合同,免去繁琐的维权追债的过程。同时,发起的电子签约可以通过手机、pc端来完成,简单便捷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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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16

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和纸质合同相比,电子合同年轻的多,为了规范电子合同的使用,涉及电子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也比较多。

关于电子合同,《合同法》主要集中在下面几条: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六条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三十四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电子签名法》的十六条规定都与电子合同相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版)中,电子合同不适用的范围由四条删减为三条,分别为: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被删除的条款为“(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也就是说涉及到房地产方面的合同也可以用电子合同来签订了。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解释: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所以签署电子合同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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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8-27

电子合同和传统纸质合同一样,只不过从纸质版变成了电子版,两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现在国家比较支持企业使用电子合同,因为不仅节省了大量的纸张,起到绿色环保的作用,还能帮助企业节省不必要的合同管理成本,可谓是一举两得。

电子合同也是未来必然的发展趋势,现在企业都讲求效率,想想以往两方签合同通过快递寄来寄去,浪费很多时间成本。而且以往的纸质合同会发生丢失或寻找困难等问题,这些通过电子合同都能够很好的得到解决。

第4个回答  2021-09-08

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

 

电子合同的类型

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

(1)从电子合同订立的具体方式的角度,可分为利用电子数据交换订立的合同和利用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

(2)从电子合同标的物的属性的角度,可分为网络服务合同、软件授权合同、需要物流配送的合同等。

(3)从电子合同当事人的性质的角度,可分为电子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和合同当事人亲自订立的合同。

(4)从电子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角度,可分为B-C合同,即企业与个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合同;B-B合同,即企业之间从事电子商务活动所形成的合同;B-G合同,即企业与政府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所形成的合同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电子合同与传统的合同有着显著的区别,电子的合同当事人、要约、承诺及合同的效力问题都是现代立法的中的一个难点。

《合同法》第32 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时合同成立。”

新《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新《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新《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之间使用计算机电子数据交换,合同主要条款也是通过计算机屏幕显示,不存在任何传统意义上的书面形式,因此只能以电子数字签名(加密)的形式,证明合同的成立。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也将可读形式的电子证据归为采纳证据中的视听资料类,就说明了我国采纳电子证据是有法律基础的。

 

电子合同的技术支撑

电子合同是以电子数字签名(加密)的形式,证明合同的成立,而且仅仅签名有效还不够,合同还需要证明未被篡改过。

只要经过国家电子商务认证中心(CA)、电子数据交换(EDI)服务中心的认证、防火墙的技术处理,辨别真伪后,电子合同计算机记录也就是电子证据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来认定事实、定性处理。

 

电子合同行业现状

当前合法电子合同,几乎都是采用区块链加密传输存储,确保合同的内容不会被篡改。除了合同本身的存证以外,就是电子签名签章的技术有不同。

电子签名方式主要有两大类:数字证书方式和生物特征识别方式。

前者需要U盾、证书等物理介质来实现身份识别,应用场景有所局限,在不特定人群面对面签署场景以及需要留下文书类证据的场景中,数字证书方式并不能很好的实现其无纸化签署目的,同时对于U盾等物理硬件的依赖增加使用了成本。

静态的身份识别不能表达意愿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主要分为两类,静态生物识别方式以指纹、面部识别为代表,因其客观存在的属性,能够表达“签到”的行为而无法表达“确认”的行为;

而笔迹作为一种动态行为生物特征,具有主动意愿表达优势,从而成为电子签名生物特征身份识别及行为确认的理想方式。对应到电子签名法,就是能表达签名只由本人控制的。

手写原笔迹电子签名

基于传统签名的原理,结合电子设备采集留样保存数据的优点,提出的签名电子化应用方案。

相比传统笔迹鉴定,强调笔迹特征,电子签名受书写载体、书写的工具的影响,很多笔迹特征会发生变化。从鉴定角度来讲,手写的笔迹数据尤为重要,在司法层面更有价值。

 

哪些因素会导致电子合同无效?

一、合同内容不合法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电子合同的内容合法。合同有效不仅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在合同的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签约方式不合法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真实身份: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真实意愿: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合同未改: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名未改: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反之,不符合条件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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