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辞职了,老板让我签保密协议,出去后不能涉足同行业

我是在技术部搞开发的,在公司做了两年,老板相对其他员工来讲比较器重我一点,但我还是不满意,并且也有一些自己根本性的问题,所以毅然辞职,老板说我打击了他培养新人的信心,对我很不满。如果辞职要我再补签一份保密协议(入职签合同时签过保密协议),让我出去后不能涉及到相关行业上班。我出去后是打算跟几个朋友创业的,但不保证一定会成功,也不确定一两年后是否会再涉及相关行业去上班。所以我有些担忧。我该怎么办?
保密协议是不是仍然可以去相关行业的单位上班,只要不泄露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是不是就是在预定期限内不能去相关行业的企业上班,但是甲方必须支付我相关报仇?否则即使签了也是无效?
如果在保密协议里加了几条竞业限制的条款并且通过各种理由不支付我报酬,该当如何?(比如说竞业保密费已经在任职期间的工资中发过了,固离职后不在支付保密费)

根据劳动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着经济补偿。
你可以去查阅一些相关的规定,如果公司没有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办理的话,这个保密协议就是不成立的,建议你可以去跟一些律师或专业人士咨询一下。

补充:国家科委1997年颁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单位可以在劳动聘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禁止条款,约定有关人员在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凡有这种约定的单位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竞业禁止条款一般应当包括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办法、违约责任等内容。”“本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用的,竞业禁止条款自行终止。”追问

保密协议是不是仍然可以去相关行业的单位上班,只要不泄露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是不是就是在预定期限内不能去相关行业的企业上班,但是甲方必须支付我相关报仇?否则即使签了也是无效?
如果在保密协议里加了几条竞业限制的条款并且通过各种理由不支付我报酬,该当如何?(比如说竞业保密费已经在任职期间的工资中发过了,固离职后不在支付保密费)

追答

保密协议跟竞业限制确实是不同的,这个还要看合同里是怎么规定的。我建议你去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再考虑。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话法律是不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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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3
你可以不签的。创业的原则就是不熟不做追问

不签他不会同意我离职的,还有一个多月工资没法呢,又不能直接走,就算走了他不给我发,我也没办法,毕竟小胳膊拧不过大腿,法律也是如此

追答

朋友,这点事都摆不平,就不要创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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