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自治区--行政区域单位。为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所特设的地方行政单位。在中国相当于省一级,
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名称。在我国成立初期对民族自治地方统称为自治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分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自治旗)三级。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当于省,为中国最高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
直辖市--是由中央政府(国务院)直接管辖的市,其行政地位相当于省级,“直辖市”字面上的意义即“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建制的都市”。升格为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
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在特别行政区实行不同于祖国内地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不同于普通地方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的事务由当地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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