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用于生活居住,过户土地证时因为性质为划拨房产局让我们交纳土地出让金,怎么办

现在房产证是我们的名字,土地证还是卖方的名字,请问是不是只要我改名字,就得交纳出让金啊,能不能不办理土地证,这样有什么影响吗?

你买的房子是以前哪个单位建的吧 要不然土地性质不可能是划拨啊 现在早就两证合一了 你这房子应该有十年八年了吧
没有土地证是不可能办理房产证的
划拨的土地用地者无权处理 必须经过出让手续才行
你所购买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因此用地者无权处理,必须要报政府审批,由转让关系中的受让方来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实现土地使用权从无偿到有偿的变化。
也就是说这个卖方是没有权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再简单点 你被人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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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8
你好。房权证是你的名字,土地证为对方的名字,先看看对方的土地证为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需要缴纳你交易额(或评估额)的1%,出让的不需要交费,如果现在是你的房屋,土地证最好办理过户,省去你的后顾之忧!希望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28
划拨的土地在交易时必须交土地出让金。房价的1%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