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个规定就是满一年的员工才给与缴纳社会保险,个别经经理同意的可以提早缴纳,请问这合理吗?

我记得社会保险法中好像规定只要单位录用此员工就得给他缴纳社会保险,那我们公司的这种做法不是违法了吗?

当然是违法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上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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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9
你理解的是对的。现在应该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给每一个员工在一个月之内买社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09
不合理!是的应该马上就买。不满意你可以找劳动仲裁投诉。
第3个回答  2012-09-10
当然不合法啦,从入职以后就应该要给上保险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去告的。
第4个回答  2012-09-09
不合法,投诉撒。打劳动局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