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赔付伤者不满意怎么办?

我是小车司机,当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追尾,自己倒地受伤骨折,因为当时争论责任怕麻烦,就听从朋友建议主动承担全责走保险,叫交警下了快速处理责任单,可现在保险赔付的金额伤者还不满意(真是不知好歹),怎么办?我想提出责任复议或法院重新划分责任,也不让他好过!因为明显他在机动车道上追尾,一定是有责任的,而且应该比例不小。

  当时已经认定的责任,如果同意并签字是比较难以改变的。
  在对方不满意的情况下,还是进行法院诉讼来的好,同时把保险公司带上,就可以免去很多麻烦了。但是还是说下,责任还是千万不要随便乱认得好,如果对方重伤或者死亡的话,全责主责是有刑事责任的。
  车险的理赔程序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 48 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保险赔款
  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 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赔款最长有效期为自事故报案当日起2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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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8
是因为什么不满意,赔付金额吗?肇事者与伤者达成的协议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不是全部认可,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直接起诉。 所以当时就不应该认责任,现在想改比较麻烦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当时已经认定的责任,你自己应经同意签字的话是比较难以推翻的。
对方不满意的情况下,还是进行法院诉讼来的好,同时把保险公司带上,就可以免去很多麻烦了。
但是还是说下,责任还是千万不要随便乱认得好,如果对方重伤或者死亡的话,全责主责是有刑事责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27
不满意的可以去法院诉讼额外要求赔偿。
第4个回答  2012-05-27
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