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7-12-28
08年5月以后合同到期。是否留你工作是公司的权利。如果继续留你工作,则必须和你签劳动合同,否则,自未签定之日起,每月要多赔偿你一个月工资。如果超过1年还不签劳动合同,则视为公司和你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08年1月1日以后签定劳动合同的,必须上社会保险。否则,你可以随时要求离开,并由公司按你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多赔偿一个月工资给你。
08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职工离开后要承担违约金。你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要走,就可以走,不用掏钱。但如果公司为你进行了培训,要返培训费。如果有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还要遵守协议约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