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红十字会基本原则 :人道、中立、公正、独立性、志愿服务、统一性、普遍性。
红十字会自诞生之日起,就确定了以人道、中立、公正的原则来指导自己的全部活动。经过一百多年的红十字运动实践、探索、研究,到1965年,在维也纳第二十届国际红十字会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七项红十字基本原则,并一直是国际红十字运动开展活动的依据。
以后在每届大会开幕式上,都必须宣读七项基本原则,从而成为红十字国际大会的一种传统。1986年10月第二十五届国际大会通过的《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章程》,在序言中重申:“在完成任务时,本运动将信守其基本原则。”
1、人道性
成立红十字会的本意是要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在各种情况下产生的痛苦,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对人的尊重,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2、公正性
红十字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社会地位、政治见解的不同而有所歧视,只是努力救济受难者,并优先救济受难最深而急需救济的人。
3、中立性
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红十字会在冲突的双方之间不偏袒任何一方,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色彩的争论。
4、独立性
红十字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尽可能保持独立性,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红十字会原则行事。
5、志愿服务
红十字运动是个志愿救济团体,建立红十字会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从中谋求什么好处,而是志愿奉献。
6、统一性
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总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7、普遍性
红十字会是世界性的机构,所有红十字会在这个机构享有同等地位,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
扩展资料:
国际红十字会在世界格局中的关系: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国际社会中最大的,最为人尊敬的非国家人道组织之一。一个多世纪以来,它致力于为武装冲突的受难者提供援助和保护。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选择直接与国家交涉并依赖于低调且保密的谈判来游说各国允许其接触战俘并改善他们的待遇。其调查结果不予公开而仅与相关政府共享。
这一做法与无国界医生和大赦国际等相关组织不同,他们更倾向于披露弊端并对政府施加公众压力。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认为自己的方法从长远看使其能够获得更多接触机会以及政府的合作。
如果只获得部分探视权,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接受它能获得的权利并谨慎地游说政府以获得更多探视权。在南非种族隔离时期,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仅获准探视服刑的被关押者如纳尔逊·曼德拉,而无法探视正在接受审讯和等待审判的被关押者。在获释之后,曼德拉对红十字给予了公开称赞。
一些政府利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作为促成其目的的工具。受人尊敬的援助组织的存在可使羸弱的政权显得更为正当。费奥纳·特里(Fiona Terry)指出“对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而言,情况尤其如此,它的职责、声誉和谨慎使得它的存在具有特殊的肯定价值。”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知道自己具有这种力量,它能通过威胁撤出来迫使羸弱的政府改变其行为。正如上文提到的,纳尔逊·曼德拉承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使被关押者得到了更好的待遇并对其南非逮捕当局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因为那时“避免国际谴责是当局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