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是一种产生于西周的政治制度。
原因:周人打败商人后,征服了大片土地,为了防止商遗民的反抗,进一步加强其统治,此时周王室的实际决策人周公制定了一整套的措施政策,其中有两项是分封制和宗法制,以此两项互为依托,扩大稳定周的统治力。
内容:周王把王室成员、功臣以及一部分商朝旧臣分封到他们各自所获得的领地上,拥有自己的军队和行政权力,在对周王效忠的前体下,保留一定的独立性,这就是周的诸侯。这些诸侯是世袭的。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谁是继承人的问题?为了顺利继承,稳定诸侯,周公制定了严格的宗法继承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只有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长子才有继承权,其他儿子则无。这个制度针对的不仅仅是诸侯,还包括王室以及卿、士大夫等具有世袭性质的家族,层层如是。
扩展资料:
特点:
宗法制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随着社会发展,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取代,并最终确立了父权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父权家长制家庭普遍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诸妻中分别嫡庶。
据《独断》记载,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情况是这样的:“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
夏、商、周被史学家称作“三代”。夏、商两代的国家最高元首称“帝”。夏朝的帝位由儿子接任,偶尔也有传给兄弟的。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以行传给自己的儿子。
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周,都于镐京,并改“帝”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而且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周王朝的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与中国姓氏有着直接的关系。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子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亲疏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宗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