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办离职,是否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我想要辞职,已经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可是一个月后,公司还没有给我办离职手续,且要求我继续上班,上班一年晚上加班公司都没有给加班费,且辞职这一个月公司百般阻挠,对我心里造成很大压力,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我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并补齐加班费。

  公司不给办离职,劳动者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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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3
你好,不是必须离职的,在职的,如果单位侵犯了员工的劳动权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2-07-21
只要你能证明你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且是提前30天提交的。那么就可以到单位注册地劳动部门去申请仲裁。请求事项:1. 加班费及拖欠加班费的赔偿金 2. 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等。
第3个回答  2012-07-21
参照《劳动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我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并补齐加班费。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同意不同意,都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然后,你就去让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要求补齐加班费。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就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当然,你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