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工人发生工伤后首先需要到医院救治,然后获得医院的病历之后,就可以带着病历等相关材料,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了,只有在拿到工伤认定书之后,受伤的职员才有向单位索要赔偿金的资格。

一、工人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

(三)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复印件;

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

5.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四)申领工伤待遇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报告;

5.用人单位银行帐号资料;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为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职员人身受到损害的,此时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后,及时的向单位汇报,但是同时也需要到医院救治,因为在事故发生之初,由于并不确定病情的严重程度,甚至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故此单位是可以暂时不支付赔偿金的,对于受伤的职员来说,最好在做过工伤鉴定之后再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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