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丈夫借贷属于个人债务而不是共同债务?妻子完全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如题所述

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夫妻共同债务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或者虽无共同意愿,但该债务系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途。那么,如何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就成为问题的关键,一般有以下几点: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将债务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从未用于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证明其为个人债务。因为货币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所以无法证明这张钱用于什么地方,那张钱用于什么地反,所以举证也是有难度的。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又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及时集成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就履行该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重新协议而变成新的债务,该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二依法承担或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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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需要证明丈夫借贷是以丈夫的个人名义,并且目的是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证明丈夫借贷行为是超出日常家事、为其个人事务而为的行为,妻一方可以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平时注意收集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不用于共同生活需要为其自己私事借贷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妻子要承担举证责任,可以通过证明借贷合同只有丈夫一人签字、贷款的用途等来证明丈夫借贷属于其个人债务。如果债权人和丈夫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丈夫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但是债权人事先不知道的,只在夫妻内部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妻子要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2个回答  2021-03-18

第3个回答  2013-10-18
能证明不知情且没用于共同生活就可以。很难
第4个回答  2013-10-18
提供没有共同生活证明,分居证明追问

可是口说无凭、借贷方经常不回家、这个证明该怎么举证?求指点

追答

哦,

赶快咨询律师去,不要拖延时间

追问

噢噢、谢谢

追答

尽快找证据,

采取一定的录音也可以,

追问

比如说借钱人的录音?

如果借钱的承认是个人借贷不知道行不行、

追答

先录音你老公,

证明你不知情,

在去暗地想方设法,找放贷人,证明,

找放贷人,一定要谨慎处理,

追问

嗯、好的、谢谢

追答

不客气,有需要帮助的,我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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