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历史是革命性还是渐进性 ?

如题所述

以1689年为分界,前期是革命性,后期是渐进性。 1、《权利法案》前的暴力革命为近代英国宪政改革奠定基础在1689年《权利法案》之前的三次暴力革命推动了英国早期的政治变革:(1)1215年《大宪章》奠定英国立宪政治基础。1215年,25名贵族在伦敦市民的支持下,攻占了伦敦,迫使英王约翰签署了《大宪章》。《大宪章》确立“法律至上”、“有限王权”等原则,因此被认为是英国立宪政治的基础。(此时中国尚处于宋元时期)(2)13世纪中期,英国的议会制度初具雏形。1264年,一些贵族在市民的支持下,再次打败了国王,控制了行政,1265年,英国召开有僧侣、贵族、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的大会,这是英国议会的开端。英国早期议会政治的形成,为近代君主立宪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3)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国会战胜国王。英国国王与议会的尖锐冲突引发了1640年英国革命。几经周折之后,1688年,代表民意的议会发动了不流血的(bloodless)“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推翻詹姆斯二世的统治,邀请荷兰执政威廉及其妻玛丽继承英国王位。至此,资产阶级及其议会在事实上取得了国家的控制权,也为近代英国宪政改革创造了条件。 2、1689年《权利法案》开启了英国300多年的渐进式宪政改革历史(1)《权利法案》确立了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1689年的《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主权,限制了国王的权力。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英国实行议会与国王集体统治,统治方式从人治转向法治。英国社会从此进入了长达300多年的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1700年制定、1701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通过规定王位继承问题,保证资产阶级的权利和自由,实现资产阶级对王权的控制。(2)责任内阁制的形成1714年,来自德国的乔治一世不熟悉英语,不出席内阁会议而让大臣们去料理国事。于是,大臣们有事就自己先商定对策,然后再提交国王,内阁制由此得以形成。国王逐渐退出内阁,成为“统而不治”的国家元首,即“虚君”。内阁承担实际行政职责,其权力和重要性也随之加强。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3)政党政治的发展19世纪中期,随着选举权的逐步扩大和两党制的发展,议会选举不再是候选人之间的个人竞争,而变成两大政党之间的权力角逐。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上台组阁,首相由议会多数党的领袖担任,掌握行政权和立法创议权,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政党政治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削弱、架空国王权力,进一步完善责任内阁制。(4)政治权利下移,平民政治发展随着工业革命深入发展,新兴的企业主和中产阶级力量迅速壮大,在法国革命浪潮影响下,英国通过1832年议会改革法案,企业主中产阶级取得更多议会席位,确保了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稳定和经济迅速发展。到了20世纪,随着工业化和民主化发展,下层民众的参政民主意识高涨,英国适时改革了选举制度。1918年《国民参政法》是英国第一部选举法,它放宽了对选民定居期限的限制,第一次赋予部分妇女以选举权。1928年《国民参政(男女平等)法》,对上法修正,使妇女获得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1948年的《人民代表选举法》废除了营业处所、伦敦市和大学选区的“复票制”,实行“一人一票、一票一价”的平等选举权制。1969年的《人民代表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岁的公民,依法均享有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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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31
革命性追问

可以专业且具体说明一下吗?

追答

英国从封建王朝过渡到资产阶级的统治通过了一系列的暴力革命斗争

虽然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但国王或女王是没有实权的,只是国家的象征

第2个回答  2014-12-31
渐进追问

可以专业且具体说明一下吗?

第3个回答  2014-12-31
前者追问

为什么?可以专业的阐述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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