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交了一个男朋友是家里介绍的,但是我觉得我们不适合而提出了分手,他不同意,因为我在外面工作,没钱的时候他寄来给我,也为我花了一些钱,他说我欺骗了他,而要回来这些钱,现在还威胁我说我不还回来就告诉我家里人,让我身败名裂,到现在还进行着一定的骚扰,还说给我两个选择一个就是嫁给她,一个就是马上还钱,要不然就去告我。我想问这样的能在法律上起诉的吗?这些钱一定要还的吗?
也没有很多可能加起来也就五六千吧